本章規定的開辦藥品生產企業的基本條件和審批程序,核發《藥品生產許可證》應遵循的原則。對企業生產藥品以及生產藥品所需要原料、輔料的基本要求提出具體規定。這些規定都是為了保證藥品質量和人民用藥安全有效,從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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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章對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、藥品包裝、藥品標簽和說明書三方面的監督管理作了規定。修訂后的《藥品管理法》增加了對藥包材監管條款,刪除了原法第三十七條關于藥品經營企業分裝藥品的規定?! ∷幤贩盅b,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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維護人民身體健康和用藥的合法權益,是藥品管理法的一個重要內容。本章與《價格法》、《廣告法》和《反不正當競爭法》相銜接,規定了政府價格主管部門對藥品價格的管理,明確藥品生產企業、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必須遵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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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責任是國家對責任人違反法定義務,超越權利或者濫用權利的行為所作的否定性評價,是國家強制責任人作出一定行為或者不作出一定行為,恢復被破壞的法律關系和法律秩序的手段。為了保證藥品質量,保障人民身體健康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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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984年9月20日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 2001年2月28日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修訂根據 2013年12月28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六次會議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>等七部法律的決定》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《關于修改<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>的決定》第二次修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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